北城瓦舍。
这是一片江湖卖艺,说书唱戏的地方,三教九流混杂之地。
有点身份的根本不来这里,但却是老百姓找乐的地方。
吃不上饭找活计的,落魄书生提笔卖诗的.......
尽在其中。
入口是耍猴的区域,人多嘈杂臭气熏天,霜儿用袖子掩住鼻子带路。
因为乔装,倒是没人认出两人的身份。
二人兜兜转转,总算挤到了里面,这里相对外面安静许多,茶馆人满为患,说书先生口若悬河演说故事。
故事的内容,自然是安国公小世子,在诗会上大杀四方的名场面。
说书人二度加工,沈贞成了拳打南梁,脚踢北海的盖世英雄。
引得众人高呼:
“爽,就该打击那群南梁人的嚣张气焰。”
“小世子无愧军神嫡孙,真给咱们大锦争气。”
“听说小世子纨绔成性五毒俱全,怎么突然成救世主了?”
“谁踏马说的,老子给他打出屎来,小世子明明是我大锦诗仙!”
人群嘈杂声不断,霜儿好笑的看着沈贞:
“诗仙,接下来怎么办?”
沈贞白了她一眼:
“随本诗仙到随处看看。”
人怕出名猪怕壮。
沈贞现在是又出名又壮!
虱子多了不咬,死猪不怕开水烫,想整死小爷的多了,你们给我死劲的宣传。
霜儿翻着白眼:
“说你胖还喘上了。”
两人闲逛一会,倒是见到几个书生撂地摆摊,拿着几首无病呻吟的诗词叫卖。
沈贞越看越觉得没兴趣。
怪不得落魄呢,这都是有原因的。
看来今天要空手而归喽,求谁不如求己,还是回家自己写吧。
就当他要离去之时,在角落里发现一个破衣烂衫的书生。
书生20来岁,皮肤白皙,眉目清秀,瘦的不成样子。
沈贞关注他的原因,并非书生的长相,而是他面前的摊子上没有诗词。
而是一只大公鸡。
沈贞走到书生面前笑道:
“卖鸡的?”
书生抬头瞅了他一眼,嘟囔四句诗:
“年后擒其携入城,今朝欲割却生情。”
“他乡唯有君和我,同是阿娘饭养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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