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卖了!”
沈贞来了兴趣:
“都要吃不上饭了,现在有客人询价,怎地还不卖了?”
书生咧嘴道:
“自从阿娘死后,世上再无亲人,唯鸡君与我千里相伴,不忍哦。”
沈贞笑了:
“你不是本地人?”
“苗疆的。”
沈贞从怀里摸出一块碎银子丢到摊位上,书生抱起公鸡就走:
“都说不卖了。”
“赏你的。”
书生停住脚步,回头问道:
“为何赏我?”
沈贞背起手:
“青山一道同云雨,明月何曾是两乡。”
“相逢便是缘。”
“岂曰无衣,与子同袍!”
书生猛然瞪大眼睛:
“公子你......”
沈贞笑着指向远处的茶馆,说书先生还在愤慨激昂的演讲诗仙的故事:
“知道诗仙吗?”
“知道,诗仙大名如雷贯耳,我仰慕已久,不过公子您问诗仙.......?”
话刚说到一半,就见沈贞将面上的青巾摘了下来,这次书生的嘴巴都张大了,露出一口大白牙:
“公子您......您就是诗仙?”
沈贞竖起一根食指:
“嘘,本诗仙这里有份工作,你要不要?”
“要要要。”
书生猛点头,沈贞笑的很开心:
“收拾东西,跟我走。”
书生猛猛吞咽了几口唾沫,二话不说,立即卷起摊位,跟着沈贞就走。
正愁没饭吃呢。
偶遇诗仙。
这运气也是没谁了。
路上,沈贞得知书生名叫金康,苗疆人士。
娘亲死后,金康抱起大公鸡,与一群志同道合的小伙伴,不远万里到京城赶考。
可惜没银子贿赂官员,连科举的门都没摸到,只好打零工维持生计。
三人回到书社,工人们已将这里打扫干净。
拿了工钱,千恩万谢告退。
金康望着干净整洁的铺子,傻眼了:
“诗仙大人,这就是您的书社?”
沈贞笑道:
“这是门间,后院是印刷坊,左右那两排厢房,便是你今后住的地方。”
金康都看傻了,这么大,居然只是门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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