则数百,整体下来也不少。
所以在投稿的时候附上邮票、信封,就成了双方约定俗成的规矩。
“哦!”
沈昭苏恍然,又道:
“为什么寄给《明报》的稿件不用?”
“那是约好的稿子,一定会用的。”
“你靠给报社写稿生活?”
“差不多。”杜谨言点头:
“目前是。”
沈昭苏沉默。
写文章在报纸上刊登,在她印象里是高等文化人的专属。
靠写文章生活,更是要大作家才行。
她出身书香门第,自幼读书识字,却也从未想过能发表文章,更想不到自己从未谋面的“未婚夫”竟然能做到。
沈昭苏低头,看了看自己的手,指腹有茧,指甲缝里有洗不掉的泥灰。
这双手什么活都能干,唯独握不住一支笔。
她抿了抿嘴,把那份说不清是羡慕还是自卑的情绪,悄悄压了下去。
“你觉得我的字怎么样?”杜谨言突然问道。
“啊!”
沈昭苏一愣。
“字。”杜谨言边走边问:
“我的字,如何?”
“这……”沈昭苏迟疑了一下,低声道:
“爷爷跟我说过,文章贵在内容,字写得好不好不重要。”
“哒!”
杜谨言停下脚步,转过身双目炯炯盯着她,开口道:
“我对我的文章很有自信,但一开始投稿却很不顺利。”
“你猜是为什么?”
“……字?”
“不错。”杜谨言点头:
“就因为我的字太难看,导致一些编辑根本不看文章内容。”
“你的字写得怎么样?”
“……还行。”沈昭苏的声音里并没有太多自信。
她并不认为自己的字有多优秀,但肯定比面前这位‘大作家’要好。
一想到自己也有强过对方的优点,她心中不由一喜。
字很差的大作家!
这个人真有趣。
“‘行街纸’办出来需要三个月,这三个月你没办法找工作。”
杜谨言道:
“这段时间不妨帮我整理文章,我会付你一定酬劳。”
“啊!”沈昭苏一脸惊喜:
“我可以吗?”
“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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