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听着听着,突然有一种奇怪的既视感。
看着眼前这个白胡子飘飘、一脸严肃的肯德基老爷爷,他突然觉得自己根本不是来当超级英雄的。
“这哪是特训啊……这分明是把我往下一任管家的方向培养吧?!”
路明非在心里哀嚎。
难道自己的最终归宿不是驾驶EVA去撞使徒,而是接替阿福给那位大小姐手洗风衣和披风吗?!
但奇怪的是……
虽然心里在疯狂骂娘,但路明非的身体却学得飞快。
或者说那种‘看人脸色’的生存本能,让他学得飞快。
他从小就寄人篱下,最擅长的就是观察别人的需求,然后讨好别人。
不过没想到...
他这种卑微的天赋,在这里居然变成了阿福口中的“极高的服务意识与同理心”。
“很好,少爷。您的悟性很高。”阿福满意地点头,那根教鞭终于放下了。
“叮——”
大厅的电梯门开了。
布莱斯·韦恩走了进来。
她似乎刚结束了工作,身上穿着件黑色风衣,带着一身深夜的寒气和硝烟味。
眉头紧锁,似乎正在思考什么棘手的案子。
一边走,一边习惯性地解开风衣的扣子,准备把外套脱下来。
路明非正站在玄关的阴影里。
他的身体比大脑先动了。
那是刚才被阿福训练了两个小时后形成的肌肉记忆,也是他多年来在婶婶家养成的条件反射。
他习惯去做一个有用的人。
只见他快步走上前,动作自然、流畅、且无比恭敬地伸出手,接过了布莱斯刚脱下的风衣。
“您辛苦了,小姐。”
然后,他熟练地抖了一下风衣,转身将其挂在了一旁的衣架上,甚至还顺手拍了拍上面的灰尘。
看这架势,完全就是一个在韦恩庄园工作了三十年的老管家。
空气突然安静了。
布莱斯愣住了。
她保持着脱衣服的姿势,白皙的手臂还悬在半空,那双平日里如冰封湖面般的眸子,此刻裂开了一丝错愕的缝隙。
路明非也愣住了。
他看着自己刚刚挂好的衣服,又看了看自己那双“勤快”的手。
“……我干了什么?”
土拨鼠在尖叫。
“怎么真的变成阿福二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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