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点,罢了,你们设置研究人才品阶,给官品,纳入朝廷俸禄之内,准门户之上悬挂人才牌匾……”
唐大帆、李原名连连谢恩。
如此一来,研究型人才与入仕就没太多区别了,至少,吃的是朝廷俸禄,而且有官品,除了没有权之外,身份、地位、荣誉,都给了。
朱元璋已经很久没来学院了,挨个学院溜达,到了律令商学院,见教授正在上课,索性便坐在了后排,安静地听着。
教授朱西方见朱元璋等人到了,也不诧异,依旧侃侃而谈:“这些年来,一直有讨论,法律到底要不要公开于民,要不要告诉百姓法律条文与内容,也就是普法之事该不该做。”
“学院内部有过争执,始终没个定论。但是诸位,我的主张是,法律必须公开透明,让百姓知道规矩在何处,律令的刀锋在何处,以律令为藩篱,方可约束百姓向上,而民大治。”
朱元璋脸色有些难看。
唐大帆观察到了朱元璋的神情,也知道皇帝怎么想的。
历朝历代虽然都有律令,但是,律令是官员使用的,也是官员了解的,最多读书人看看。
至于百姓,人家不普及法律,只会说一些大条目,比如什么谋反诛三族九族、杀人偿命、欠债还钱等等在,具体的条目,详细的犯罪该怎么判,百姓不知道。
原因在于,古人云:
刑不可知,威不可测,则民畏上也。
今制法以定之,勒鼎以示之,民知在上不敢越法以罪己,又不能曲法以施恩,则权柄移於法,故民皆不畏上。
翻译过来,那就是,
罚如果保持秘密不公开,人们不知道它的内容和运作方式,其威力就十分强大。
刑由于法律高深莫测,老百姓就害怕上面的统治者。
如果公开了法律,还给弄鼎上告诉了百姓,那百姓就知道,皇帝、官员、贵族都不能违背法律给百姓定罪,又不能枉法法外施恩,如此一来,统治百姓的那就是法律,而不是皇帝、官员、贵族,所以不怕了。
百姓不怕朝廷,那这统治能安稳吗?
就连孔夫子这种人在晋国赵鞅“铸刑鼎”公开法律之后,都站出来说:晋其亡乎!失其度矣……
孔子的意思是,人民知道了法律条文,不看贵族的脸色了,怎么能显示出贵族的尊贵,这不是贵贱不分了?
所以啊,晋国就要亡在这件事上……
向百姓普法这种事,明之前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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