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大大增强。
尤其是经济实力,甚至已经超过了汉诺威和不含卢森堡的荷兰,仅次于奥地利和普鲁士。
约翰一世并没有太多犹豫便签下了自己的名字,虽然他不像自己的兄长那样有统一德意志的野心。
但他很清楚萨克森王国能有今天是拜谁所赐,更清楚弗兰茨既然能推动同宗合并就能拆散它。
实际上此时弗兰茨的安娜姨妈索菲夫人的孪生姐妹还掌控着相当一部分权力,约翰一世的价值更多的只是提供合法性而已。
弗兰茨的这位姨妈和自己的母亲索菲夫人不愧是双胞胎,两人的性格十分相似。
只不过安娜姨妈由于没有子嗣,对于权力的掌控欲更强。
所以几乎架空了自己的丈夫,哪怕是约翰一世上位之后她也不愿放弃自己手中的权力。
弗兰茨都怕这样下去自己的这位姨妈以后不得好死,不过由于同宗合并萨克森国内的矛盾一直不断也确实需要一位强人来操持。
如果说奥古斯特二世是一位植物学家,那么约翰一世就是一位文学家。约翰一世精通七种语言,注意这里说的是精通。
精通到什么程度呢?他能独立翻译古典名著,这对于语言文化造诣不深的学者来说就是自己打自己的脸。
约翰一世最著名的作品便是将《但丁》的神曲翻译成德文,之前几百年中也有不少学者尝试过。
但都因文学性过于复杂,以及原诗结构(三行诗体)与德语语法冲突太大而放弃了,毕竟不是每个语言学家都是文学家。
如果是单纯的原文翻译,早在数百年前就有,但保持高度文学性,并且还原原诗结构的约翰一世却是第一个。
就约翰一世个人而言,他十分推崇理性,以及国家官僚政治,他并不喜欢干涉国家事务,如果可以的话他甚至想施行宪政。
不过以十九世纪那些官僚的德行,只要敢放权用不了几天就会搞得乌烟瘴气。
弗兰茨对此可再清楚不过了,所以安娜姨妈这样的人在萨克森还是很有必要的。
约翰一世签完字之后便滑给了黑森国王弗里德里希·威廉一世,同样作为同宗合并的受益者,他也没有拒绝签字的理由。
而且黑森王国中缺乏强力人物,整个国家的稳定很大程度上要靠着奥地利帝国的大棒才能维持。
之后的几位国王同样没有拒绝的理由,除了奥地利帝国的压迫,民众的意愿也是重要因素。
说白了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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