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上午十点多,林季是被窗外清脆的鸟鸣声唤醒的。
他睁开眼睛,看着天花板愣了几秒钟,才反应过来自己已经回到了洛杉矶的家里。
这种睡到自然醒,不用被闹钟或者卢克的电话吵醒的感觉,简直是太棒了。
他摸过枕头边的手机扫了一眼。十点十七分。
林季在床上伸了个大大的懒腰,感觉过去一段时间在纽约积累的所有疲惫,都在这一夜的安睡中烟消云散了。
浑身上下充满了力量。
他慢吞吞地爬起来,随手套了件T恤和短裤,拖着步子下了楼。
客厅里,林婉正坐在沙发上低头看着手机。
听到楼梯上的动静,她抬起头看了林季一眼。
“醒了?我看你睡得沉,就没叫你。厨房里有皮蛋瘦肉粥,还有我包的包子,在锅里热着呢,你自己去端。”
“嗯。”林季打了个哈欠,熟门熟路地钻进厨房。
盛了一大碗粥,拿了两个热气腾腾的肉包子。
自家包的肉包子,皮薄馅大,一口咬下去,鲜美的汤汁瞬间在口腔里爆开,满嘴流油。
“还是家里的饭吃着舒服。”
这句感叹刚落地,就听见沙发那边传来一声意味不明的“嗯?”
林季莫名的感觉后背一凉。
下一秒,林婉拿着手机站了起来,面无表情地走了过来。
她拉开林季旁边的椅子坐下,脸色说不上生气,但绝对算不上好看。
她把手机屏幕直接怼到了林季的眼皮底下。
“你看看,这是怎么回事?”林婉的语气里带着审问的味道。
林季低头一看,屏幕上是一个热门推送。
新闻的标题是:《J.Lin机场宠粉,女粉丝将签名直接纹在锁骨上!》
照片是他在机场给那个金发女孩锁骨上签名时的现场抓拍。角度刁钻,拍得一清二楚。
第二张照片更离谱。
是那个女孩在社交媒体上发出来的自拍,她的锁骨上,林季的签名已经变成了一个黑色的纹身。
女孩还配文:【这是我这辈子收到的最棒的礼物!我要带着它进坟墓!】
底下是密密麻麻几千条评论,清一色的尖叫和羡慕。
“咳……咳咳!”
林季一口粥差点呛在嗓子眼里。
他赶紧抽了张纸巾擦了擦嘴,看着那张照片,整个人在风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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