麽异议,却把旁边的指印推回来:「这些也要夹进去?」
「当然。」「每个人都弄这些,我们一天还能登记多少人?」
阿方斯·贝蒂荣把它们收回档案袋,没有争辩,毕竟类似的话他已经听过太多次。
如今的法国警界,刚刚开始习惯用测量结果和照片认人。
拿尺子量头、量胳膊,照一张正面像和侧面像,再按尺寸查卡片,确实找回了不少改名换姓的累犯。
采指纹就麻烦多了!手指得弄乾净,墨要涂匀,按的时候不能乱动;一旦印糊了,还得重新来过。
收进档案以後,更要安排人分类、比较,不能只把一团黑印夹进去就算完。
普通警员嫌耽误时间,高层嫌多了一笔预算——既然已经有了测量和照片,为什麽还要额外花这笔钱?
於是,阿方斯·贝蒂荣的指纹研究,一直做得磕磕绊绊。
好些年前,他在档案室读到《良言》上的《名侦探的守则》,从观察、分类和那些微小痕迹中得到启发,又拿放大镜去看档案上的指印,才发现那片以前被当成墨渍的纹路,竟然如此精细。
他随後不断收集,给自己和身边的人留下指印,也给愿意配合的犯人留,隔一段时间就再采一次。
有些人长胖了,胡子留长了,脸上又添了伤;手指印出来的纹路,却仍能找到原先那些特徵。
他把它们编成一份份对照,写成论文,终於在两年前发表,但却没有引起什麽太大的反响。上司倒是看过一眼,觉得图画得很仔细,但他更关心的是档案为什麽还没有整理完,还要多久才能整理完。
阿方斯·贝蒂荣只好把自己那份论文放进抽屉,继续工作;等旁人都走了,再把指印拿出来比较。
经费申请也锁在抽屉里,墨、卡纸、放大镜、摄影材料……每一样都要花钱,上司只会说先用现有的工具,新玩意儿以後再说。
他只能自己花钱买工具,利用休息的时间做试验,尽量留下更多清晰的样本;有时候,光是叫被采集指印的人别乱抹,就得费不少口舌。
以前的人留下指印,只是为了代替签名,至於印得清晰不清晰,没人关心。
他现在却要从那些纹路里辨认出一个个具体的人,这就需要更加复杂的操作了。
偏偏愿意花时间的人,现在只有他一个而已!
午後,他把新卡片归好档,又取出刚才那份旧指印,准备补记能辨清的部分。
旁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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