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不到嘴里是难受,可记住了这个味道,一会喝粥也会香一点不是!
一墙之隔。
陆卫国这边已经将野兔肉煮的软烂,秋天的野兔正是肉最多的时候。
野兔全身都是瘦肉,吃起来一点都不腻。
不过自家的家欢才一岁多一点。
别人家的孩子,这么大最少都要长出八颗牙齿了。
可家欢只长出来四颗,李秀莲要面子,连坐月子都没找娘家帮忙。
怕父母看到自己日子过的不如意。
而她吃的不好,加上身体疲劳,导致奶水不足,从小家欢就比其他孩子小很多。
陆卫国想到这,把野兔大腿上的肉全都从骨头上剔下来。
剁成肉末状才装在盘子里晾凉。
借着这个时间,他又将那元蘑清洗干净,焯水后,直接炒熟。
就加入了一点酱油调味。
元蘑又叫滑蘑,吃起来口感跟肥肉一样,本身含有多种氨基酸跟维生素。
只要孩子吃了不过敏,是很好的补充营养的食物。
而且吃起来饱腹感极佳,对孩子拉屎难也有帮助。
这时候的人普遍上厕所困难,吃的粗粮不容易消化,大部分人都有便秘的困扰。
“媳妇,家承家欢过来吃饭了。”
一盆水煮野兔肉,一盘炒蘑菇,每个人面前还放了上面飘着油花的肉汤。
李秀莲听到喊声,抱着家欢,牵着家承走了出来。
虽然还是一脸警惕,可吞咽口水的动作还是出卖了她。
“家承!先洗手,用筷子吃!”
陆卫国敲了一下陆家承的额头,望眼欲穿的小家伙这才收回了偷吃的小手。
“媳妇,你先坐,我抱着家欢去洗手。”
“不用!我来就行!别在那假模假样!”
李秀莲一把将陆卫国推开。
她不可能让陆卫国碰陆家欢一下。
陆卫国尴尬一笑,只能看着三人的背影尴尬的摇头。
坐回到饭桌前,陆卫国正襟危坐,手脚都不知道放在哪里才要好。
前世的这个时候,他回到家吃口饭就睡觉,从来不管老婆孩子。
就跟这里是宾馆一般。
重生归来,这也是一家四口的第一顿饭。
说不激动紧张那都是假的。
“啊。。。对对,我先吃一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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