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真是个有意思的人。”
金刚看着两人的互动,半信半疑尝了口酒,砸砸嘴,发现味道的确不错,咕噜噜灌下一大半,豪爽地“啊”了一声:
“可算是爽快了!”
三人你来我往,碰杯喝了大半桶下去。
络腮胡终于喝趴下了,趴在柜台上,醉眼朦胧:“我、我知道你们、你们是来做什么的。”
孟黎撑着下巴,嘴唇红润,眼珠子亮晶晶地盯着络腮胡:
“哦?说来听听?”
络腮胡打了个酒嗝,指指外面:
“镇子、上有怪物!我们都知道的!”
孟黎和金刚交换了一个眼神。
“第一次出人命,是在半年前。”
那是镇子上的一个流浪汉,平时也没人注意他,直到有一天清晨,他的尸体被换班的矿工发现,就在一个偏僻的山坳里。
“上帝呀,现在想起来我都瑟瑟发抖,真是后悔,那天我跑去看热闹,看到了那具尸体,被野兽啃食得不成人形,乱七八糟地丢在煤渣里面……”
孟黎不由追问:“野兽?黑岩镇有野兽吗?”
络腮胡一脸不以为然:“我们这里都是煤矿,哪里能有野兽生存的环境呢?也许是流窜经过的棕熊吧……”
孟黎又问:“那后来的命案是怎么回事?也是被野兽杀掉的?”
“都是被野兽咬死的!”
络腮胡连连点头,随即像是酒醒了一些,撑起上半身左右看看,面露警惕,随后凑近两人,压低声音道:
“我听说,验尸官说这些人,身上有两种啃咬的痕迹,除了野兽的齿痕,还有……”
说到关键时刻,络腮胡反而开始卖起关子来。
孟黎故意道:“还有人的牙印?”
络腮胡倏然直起身,紧紧盯着孟黎:“你、你怎么知道?!”
孟黎一愣,仔细观察络腮胡的表情,不像是在开玩笑,不由眉心微蹙,转头去看金刚。
金刚在旁边喝着酒听了半天,到了现在,也是一脸意外:
“大兄弟?真是人的牙印?”
“是的,所有的尸体,包括第一个流浪汉,他们的身上都有牙印,各式各样的,来自许多不同的人类。”
络腮胡眼中流露出明显的恐惧来,他给自己的酒杯接满啤酒,“吨吨吨”一口气灌了大半杯,酒杯重重放在木桌上,像是给自己壮满胆气。
“其实,我们一直在做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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