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真要清除香江的社团。”史密斯只觉得不可思议。
在西方社会,社团是一个顽疾。
这倒不是说要解决社团多麻烦,最简单的一个原因,失业率居高不下,直接就让社团诞生的土壤多了不知道多少。
再一个,社团也会在某种程度上维护当地的秩序。
对于底层的民众,有钱人是不屑一顾的。
他们死也好活也罢,都不在有钱人的考虑中。
铲除社团,费尽心力还不讨好,何必呢?
再加上有钱人也需要利用社团来做某些脏事,这种东西就在各方面的平衡中保持下来。
反正社团每隔几年都会换一茬,又不影响西方官府的统治,那就无所谓了。
西方社团的现象最直观的反应就是超级英雄的漫画。
像那个哥谭……
简直不忍目睹。
“铲除社团可是吃力不讨好的事情。”
“真要这么做?”
史密斯提出了忠告。
詹姆斯咬牙道:
“我管不了雾都的官老爷,我还管不了社团?”
“道哥说过,香江作为一个自由港,稳定是第一位的。”
“只要稳定,甭管实行的什么制度,都会让香江繁荣。”
“可是香江一旦陷入不稳定,眼前的财富就会烟消云散。”
香江巴掌大点的地方,基本上没有什么资源产出,如果社会不稳定,谁又会来这里做生意?
史密斯皱眉道:
“这不是你该考虑的事情吧?”
“雾都给你的命令应该是聚敛财富对吧?”
詹姆斯看史密斯的眼神很是奇怪:
“道哥在香江,你说我敢在他的眼皮子底下做小动作?”
史密斯张大了嘴巴,最终悻悻的摇摇头。
开什么玩笑?
就连督爷都不敢在王道面前玩小动作,詹姆斯这样的电信处特工敢吗?
王道一怒,詹姆斯搞不好就会在某个时刻人间蒸发了。
“我可不想要拿自己的命试探道哥的底线。”
詹姆斯诚实的向史密斯说出了自己的看法。
史密斯直白道:
“我也不敢!”
两人对视一眼,都沉默下来。
詹姆斯叹道:
“如果有可能,我当然希望回到雾都去查血浆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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